最佳答案:
方法/步骤
1.先去一家银联的银行开户
申请银联POS,需要先到一家银联的银行去开户。等开户完成后,我们在准备申请银联POS机,不然是无法申请的。开户的时候要拿上身份证
2准备好申请银联POS机的材料
身份证、手持身份证的照片、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都带上
3.之后我们还需要填写一个POS机安装申请表
4需要选择一家可以办理银联POS机的银行
5之后我们将材料和申请表交给银行,并现场审核材料
我们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一起交到办理POS机的窗口。工作人员会现场审核我们提交的材料,和本人进行对比。只要材料没有问题,申请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就可以现场审核通过,但是还不能办理成功,还要等待消息。
6.银行需要对办理银联POS的用户,进行审核一段时间,等待审核通过
7.审核通过上门安装服务,即可申请成功银联POS
最后如果我们审核通过了,银行就会安排工作人员,给我们安装POS机,并保证使用正常。还会告诉我们要如何使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安装完毕,就可以正常使用
8可以让代理公司,帮助我们申请
如果自己申请不通过,或是觉得太麻烦,可以找代理公司帮助我们申请。我们只需要提供申请POS的材料给代理公司,并保证将费用交了。代理公司就可以帮助我们申请银联POS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的方式即可。
拓展回答
pos机
POS(Pointofsales)的中文意思是“销售点”,全称为销售点情报管理系统,是一种配有条码或OCR码技术终端阅读器,有现金或易货额度出纳功能。其主要任务是对商品与媒体交易提供数据服务和管理功能,并进行非现金结算。
POS是一种多功能终端,把它安装在信用卡的特约商户和受理网点中与计算机联成网络,就能实现电子资金自动转账,它具有支持消费、预授权、余额查询和转帐等功能,使用起来安全、快捷、可靠。大宗交易中基本经营情报难以获取,导入POS系统主要是解决零售业信息管理盲点。连锁分店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pos机
pos机在哪里办理
正规的pos机哪里去办理!想在店里办个!
可以去银行申请,银行有合作的POS机供应商,也只有找POS机供应商,然后他们跟你的银行签合作协议就可以了
拓展资料
一、怎么样判断是不是正规pos机
是否有支付牌照以及银联认证:正规一清机都是拥有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且设备终端经过银联认证,这是安全的前提保障。目前市面上大部分POS机产品都是有支付牌照的(但也不排除有些浑水摸鱼的二清产品),确认有支付牌照是资金安全的前提,可以直接到央行网站上查询到的。pos机产品的银联安全认证标识一般都贴在设备上的可以通过扫码查看认证信息的。
二、怎么样办理正规pos机
1、通过银行网点办理:
银行办理POS机,门槛较高,比较适合企业及个体商户办理。一般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税务证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IC卡(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章(复印件)、企业或商户的对公帐户及帐号(复印件)等材料。大多数的银行网点的pos机是不支持个人办理的,通常要求执照对公结算,部分银行程序复杂,个体工商户很难办下来。
2、找有资质的非金融支付机构办理:
找有支付牌照的支付公司办理,为什么一定要办理有支付牌照公司出的机子,受央行,银联监管,刷卡资金安全有保障。但个人直接去支付公司或者在其官网领取的话,一般费率会高一点;同时还可以通过拨打服务热线申请,然后就等通知吧,效率比较低。
3、找具备资质的非金融支付机构委托的代理公司或其代理办理:
代理商为了拓展市场,往往会让利给终端,给的费率也就比官网直接办理的要优惠很多了。这还是重要的是代理商把客户当“上帝”看待,客户有不满意地方、不懂地方、需要售后地方,代理商一般都会极力给予服务和反馈上级。代理商干嘛这样做?不伺候好客户,人家就换pos机啦。
4、可以通过本站办理,我们是拉卡拉pos机授权的机构服务商,面向全国提供拉卡拉POS机办理以及售后服务。
5、通过朋友介绍也是很容易找到靠谱代理商办理的;一般朋友都是基于使用机子的经验感受,认可机子才会推荐你使用,这也是一个很靠谱的途径。
很多人办理pos机,只关注价格是否便宜费率是否够低,但是POS机不是一次性买卖,在使用过程中,或多或少会遇到很多疑难杂症,最严重的是刷卡不当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交易资金被银联风控,资金被冻结就必须找上级服务商,由上级服务商提交收单机构进行解冻处理,官方客服只能解决一些查询问题,无法解决书面问题,所以找一家靠谱的pos机售后尤为重要,毕竟钱是自己的。
扩展资料:
个人正规pos机可以前往银行办理,银行办理个人pos机不但安全而且还是免费的。还可以去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pos机,前提是必须要去有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的机构才可以,因为只有牌照的办理的才是正规的pos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十一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六)修改章程;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第七十三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
(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